【编者按】12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强调校园食品安全是社会关注的重点,也是广大家长关切的焦点。学生餐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更是我们团餐企业必须牢牢守住的底线。现将相关内容整理如下,请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切实将各项制度要求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共同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以下为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军现场答记者问:
校园食品安全非常敏感,尤其是家长非常关心,这是一个社会敏感话题。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积极推动校园食品安全长效整体机制。
《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月份发布到现在已经10个月了。在《规定》中对学校的要求要严于其他集中用餐单位,实施以来效果还是非常好的。
一是推动学校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尤其是校长“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显薯增强。食品安全工作普遍摆到了校长工作的案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也被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陪好餐”、做好“月调度”成为很多校长的工作常态,这些跟过去相比有了显著的变化。
二是督促学校依法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特别是对于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要求建立学校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通过这个制度的实行有效防止个别学校食堂通过承包经营转嫁管理责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情况。截至11月底,全国各地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等按照“应配尽配”要求,共配备食品安全总监22.3万人、食品安全员37万人。这些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在日常的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三是制定符合学校食品安全特点的风险管控清单。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深度嵌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通过风险清单制度和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实现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
此外,总局还制定了一系列的关于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补齐了现有的制度短板,健全了制度体系。比如,总局发布了一项国家标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是校外企业的管理指南。该指南覆盖校园配餐的各个环节,明确了严格的管控要求,为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的合规管理提供标准化指引,填补了校园配餐领域标准空白。
总局联合教育部制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这个《工作指引》里面提出了很多要求:要求教育部门完善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资质评审。教育部门在供应商资质评审方面还需要完善相应的制度,要建立供应商不良记录清单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是严格大宗食材供应等经营主体准入,及时通报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建立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对于学校要求建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落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发挥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监督作用,通过共治形式来共同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通过《指引》等相关制度的出台实施,有效规范学校大宗食材,米、面、油、肉、蛋、奶等的供应管理。
此外,总局还会同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的通知》。明确每学期对膳食经费管理、供餐运营管理、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加工制作过程控制、营养配餐、校长负责制落实、社会共治7方面内容,要求至少每学期组织一次联合检查,严查严管各类问题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通过《通知》推动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的制度机制。
可以说,这一系列制度、标准、规范,为我们保障校园餐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四季度校园餐的抽检合格率有很大的提升。下一步,我们要抓好这些制度、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通过业务培训,让学校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相应管理人员熟悉这些制度规范。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要加强日常的管理监督,推动各项举措真正落地、落细、落实、落到位,切实守护好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让师生、家长放心,让社会大众安心。
内容来源:CHA团餐委